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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西省制定“十四五”数字农业农村建设规划

发布时间:2022-07-05 作者: 来源: PIS中国国际精准农业与信息化高峰论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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到2025年,山西农业生产信息化水平达到35%,年均增长7.3%;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占农产品总交易额比重达到13%,年均增长14.8%;农村互联网普及率达到85%,年均增长3.2%。


7月4日,记者从省农业农村厅获悉,为贯彻落实《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》《数字农业农村发展规划(2019-2025年)》以及《“十四五”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规划》等相关文件,山西制定《山西省“十四五”数字农业农村建设规划》(以下简称《规划》),到2025年,山西数字农业农村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,有力支撑数字乡村战略实施。农业农村数据采集体系基本建立健全,“天空地”一体化观测网络、农业农村基础数据资源体系基本建成。数字技术与农业产业体系、生产体系、经营体系加快融合,农业生产数字化转型取得明显进展,经营网络化水平明显提升,农业数字经济比重明显提升,农业农村信息服务更加便捷,乡村数字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日趋完善。


到2025年,山西农业生产信息化水平达到35%,年均增长7.3%;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占农产品总交易额比重达到13%,年均增长14.8%;农村互联网普及率达到85%,年均增长3.2%。


《规划》的指导思想是:按照省委省政府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要求,紧紧围绕数字山西和乡村振兴战略,以产业数字化、数字产业化为发展主线,数字技术与农业农村深度融合为主攻方向,数据为关键生产要素,着力构建全省农业农村基础数据资源体系,加快农业农村生产经营、管理服务数字化改造,强化数字农业农村重大工程设施建设,全面提升农业农村生产智能化、经营网络化、管理高效化、服务便捷化水平,用数字化引领驱动农业农村现代化,为实现乡村全面振兴提供有力支撑。


《规划》坚持统筹规划,重点突破;坚持需求导向,数据驱动;坚持政策引导,多方共建;坚持城乡融合,协调发展。提出的发展目标是,到2025年数字农业农村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,有力支撑数字乡村战略实施。农业农村数据采集体系基本建立健全,“天空地”一体化观测网络、农业农村基础数据资源体系基本建成。数字技术与农业产业体系、生产体系、经营体系加快融合,农业生产数字化转型取得明显进展,经营网络化水平明显提升,农业数字经济比重明显提升,农业农村信息服务更加便捷,乡村数字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日趋完善。


“十四五”时期山西省数字农业农村建设主要指标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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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规划》确定了“十四五”时期的四大主要任务,即构建农业农村大数据体系、构建智慧农业生产体系(发展智慧种业、发展智慧农田、发展智慧种植业、发展智慧畜牧业、发展智慧渔业、发展智慧农机)、构建农业全产业链数字化体系(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管控数字化、推进乡村新产业新业态数字化、推进农村电商发展)、构建乡村公共服务信息化体系(建立乡村综合信息服务平台、建立农技信息服务平台、增强农业农村数字创新能力、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智能化监测)。


《规划》确定了“十四五”时期的六大重点工程,即数字农业创新应用工程、“互联网+”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、农业农村大数据“1311”工程、数字农业农村创新中心建设工程、县域数字农业农村监测评价体系工程、数字农业农村人才培育工程。


《规划》指出,各地要切实把数字农业农村工作摆上数字山西建设重要位置,将数字化理念融入到乡村振兴全过程,建立健全数字农业农村建设工作协调机制,统筹规划推进本地区数字农业农村建设工作。聚焦重点领域、重点地区、重点方向,组织实施一批基础好、成效高、带动性强的示范项目。建立“典型示范、辐射引导、熟化推广、全面发展”的数字农业农村重大工程示范推广模式,加大在种植业、畜牧业、农产品质量安全、电子商务和信息综合服务等方面的试点示范力度,不断提升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水平。



文章来源:山西日报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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